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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問:基金對保證人之規定為何?
答:
由金融機構依其授信之規定辦理。
問:基金對擔保品之規定為何?
答:
由金融機構依其授信之規定辦理。
問:申請保證應檢送那些文件?
答:
(一) 信用保證申請書。
(二) 營運狀況報告書。
(三) 保證人個人資料表。
(四) 金融機構之借、保戶徵信調查報告。
(五) 擔保品估價報告(未徵者免附)。
(六) 申請人資格證明文件。
(七) 會計師簽證或編製之財務報表。但金融機構依當地法令規定或實務慣例,
同意以借戶報稅報表或附聲明書之自編報表辦理徵信者,從其規定或慣例。
(八) 當
地主關機關註冊登記文件或營業證照。
(九) 最近納稅證明文件。但依規定不須繳稅者,免檢附。
(十) 股東名簿(須列明出資金額及持股比例)。
(十一) 參加當地臺商組織會員之證明文件。但僑民、僑營事業或當地未設臺商
組織或有特殊原因未加入者,免檢附。
(十二) 其他必要文件。
問:申請保證流程如何?
答:
(
一) 申請人與開辦海外信用保證業務之金融機構洽談後,檢具相關文件,向金融機
構提出申請。
(二) 金融機構辦理徵信調查,經審查符合規定,將「信用保證申請書」連同相關文
件送本基金。
(三) 本基金經審核通過後,簽發信用保證書予金融機構。
(四)
金融機構與申請人簽約及辦理撥貸,並於簽約時代收保證手續費或通知申請人
自行繳納,於動撥前確認已繳納保證手續費。
(五) 金融機構將授信後文件送本基金。
問:保證手續費率如何?
答:
本基金保證手續費,依保證餘額及保證手續費年率按保證期間計算。保證手續費年率規定如下:
(一)保證手續費年率為百分之○.六。
(二)短期週轉授信之續約案件,其依原額度及原條件,或保證風險未增加,且信用未
貶落者,保證手續費年率為百分之○.五。
問:保證手續費於何時繳納?
答:
保證手續費以一次總繳為原則,金融機構辦理本基金信用保證案件,應於簽訂授信合約時,代本基金向授信戶收取保證手續費,或通知授信戶自行繳納,並於代收或通知之翌日起二十個營業日內匯入本基金指定之帳戶。
問:保證手續費是否可以請求退還?
答:
信用保證案件於保證到期或提前償清,金融機構得於上開日期之翌日起二個月內,提供相關動撥紀錄資料向本基金提出退還剩餘保證手續費之申請。
問:基金對貸款利率如何規定?
答:
由金融機構按當地市場之利率水準自行決定。
問:是否可以僑居國當地之貨幣申請貸款?
答:
申請人可申請與美金等值之僑居國貨幣的貸款。
問:是否可以提前還款?是否要繳交違約金?
答:
可以提前還款,至於是否要繳交違約金則依各金融機構之授信合約的約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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